河北对不达标水泥、玻璃等企业每千瓦时加价0.1元

时间:2018-10-22来源:http://www.cbh-jj.com/a/zixunxinxi/xingyedongtai/20180914/4703.html访问量:877


日前,河北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等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显示,自201891日起河北省将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焦化、水泥、玻璃企业生产用电,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